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智慧中关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吸引各类创新创业服务机构以及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智慧中关村建设,促进园区各类资源聚合与对接、数据开放共享及服务,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7〕15号)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我委决定开展2018年度智慧中关村示范试点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本年度重点支持立足国际化交流、企业信用服务、智能制造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等方向的信息化服务平台。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的投资主体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项目应为2016年(含)之后启动建设,系统平台目前已上线运行并正式对外发布,项目建设内容已基本完成; 3.项目的规划和建设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 4.已建设完成并验收的项目,资金应已拨付到位且有相应支出凭证;正在准备验收的项目,投资进度应合理,资金应按计划于2018年上半年拨付完毕; 5.项目建成后的资源可与智慧中关村相关信息化平台实现共享、交换和整合;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主体所在园区管委会出具的项目推荐意见表(盖章)3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份; 3.项目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盖章)3份和电子版; 4.项目建议书或建设方案(含立项证明、技术方案、工程实施方案、进度计划安排、资金预算等)3份; 5.申报资料真实性声明。 四、注意事项 1.申报受理时间: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16日。 2.材料受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513室。 3.联系人与电话:辛晓杰 010-88827027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分园管委会依据通知中明确的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做好项目初审工作,并出具项目推荐意见。 2.享受过市级信息化领域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在本次征集之列。 3.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时,要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一旦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申请表视为无效,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附件1:2018年度中关村示范区智慧中关村示范试点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2:2018年度智慧中关村示范试点项目园区管委会推荐意见表.docx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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