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中关村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快速健康发展,支持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中关村示范区企业,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7〕10号),现开展2018年度中关村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风险补贴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中关村示范区开展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的投资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天使投资风险补贴 1.投资机构在北京注册,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机构,实缴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含)以上;以受托管理资金进行投资的机构,认缴受托管理资金在1000万元(含)以上,其中单支受托基金在500万元(含)以上。 2.投资机构应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且相应基金产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或者是经科技部、中关村管委会或北京市科委认定的孵化器的运营主体;或者是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中关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管理机构。 3.所投资企业需符合中关村“十三五”重点产业领域(见附件1),具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等),或参与过国内外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自设立之日起到投资协议签订之日止不超过3年,属于生物医药领域的不超过4年;投资机构对企业进行首轮投资后,机构所占股权比例不超过5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 4.优先支持承诺将持有所投资企业股权时间超过5年的投资机构。 (二)创业投资风险补贴 1.投资机构在北京注册,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机构,实缴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含)以上;以受托管理资金进行投资的机构,认缴受托管理资金在1亿元(含)以上,其中单支受托基金在5000万元(含)以上。 2.投资机构应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且相应基金产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或者是经科技部、中关村管委会或北京市科委认定的孵化器的运营主体;或者是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中关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管理机构。 3.所投资企业需符合中关村“十三五”重点产业领域(见附件1),具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等),或参与过国内外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自设立之日起到投资协议签订之日止不超过5年,属于生物医药领域的不超过6年;投资机构对企业进行首轮之后的投资,投资后机构所占股权比例不超过5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 4.优先支持承诺将持有所投资企业股权时间超过5年的投资机构。 三、申报材料 (一)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风险补贴申请表 (二)投资机构材料包括: 1.投资机构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申请补贴项目的基金产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公示信息材料复印件;或科技部、中关村管委会或北京市科委认定的孵化器资质材料复印件,包括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北京市众创空间、中关村创新型孵化器等;或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中关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有限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的复印件。 2.以自有资金投资需提供加盖工商局信息中心查询章的投资机构章程的复印件;以受托管理基金投资需提供受托管理基金的合伙协议及委托管理协议的复印件。 3.以自有资金投资需提供投资机构实缴资本证明文件;以受托管理基金投资需提供受托管理基金的实收资金证明文件。 4.投资机构承诺将持有所投资企业股权时间超过5年的相关材料(申请优先支持需要提供)。 (三)所投资企业材料包括: 1.所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工商局信息中心查询章的所投资企业章程;在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本次投资的投资协议及银行入资凭证复印件;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等),或参与过国内外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根据中关村管委会要求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征集要求 (一)2017年5月6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投资(即所投资企业已完成工商变更)。 (二)申报材料(见附件2)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装订线在左侧,封面、骑缝加盖企业公章。中文如无特殊要求一律采用简体,字号为四号宋体,行间距为20磅,英文、罗马字符、阿拉伯数字均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一式两份。 (三)申请机构应承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按照中关村管委会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的原件进行核验,若存在信息虚假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申报提交的相关材料仅用作当期当次评审使用,不再退回。 五、咨询和受理 (一)咨询和受理时间:2018年5月2日至5月25日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政策咨询 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 李宜桐、高婧 电话: 88828801、88828852 (三)受理机构 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赵昊天 电话:82483087邮箱:htzhao@zgcvc.com 地址:海淀区彩和坊路11号华一控股大厦503 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 2018年4月28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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