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北京市华侨华人“京华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02-04 作者:中关村管委会- 小 + 大

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华侨华人、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政府侨办和市人力社保局将组织开展第三届北京市华侨华人“京华奖”(以下简称“京华奖”)评选及表彰工作。依据《北京市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北京市华侨华人“京华奖”评选实施办法》,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 在国外学习、工作、生活的华侨华人;

2. 在国内学习、工作、生活的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

3. 港澳同胞。

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身份根据国务院侨办印发的《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国侨发〔2009〕5号)进行认定。

港澳同胞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相关条款进行认定。

二、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从严掌握、保证质量的原则,每届评选人数不超过10人。凡获得过“京华奖”及“京华奖”特别荣誉奖的华侨华人、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不再参与本届“京华奖”评选。

三、评选条件

“京华奖”获得者应热爱祖(籍)国,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拥护中国和平统一大业,关心祖(籍)国发展,积极参与北京市“四个中心”建设,为将北京建设成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突出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传承发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在推动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长期致力于促进中国与其住在国民间友好交流交往,以及北京市与其住在市民间友好交流交往,为北京市国际交往中心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三)推动海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促进北京地区科学技术水平提升,为北京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四)在北京市投资创业,并在引领科技、金融、文化创意等服务业及高精尖产业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五)为北京市经济建设、文化发展、科技创新、社会管理和生态文明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议,并经实施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为北京市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七)为北京市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机构

为做好评选工作,依据《北京市华侨华人“京华奖”评选实施办法》,成立第三届“京华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港澳办)、市政府侨办和市侨联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教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委、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港澳办)、市政府侨办、市侨联等单位的主管领导担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侨办,负责表彰奖励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侨办主要领导担任。

五、评选程序

(一)我委负责示范区“京华奖”的推荐申报工作。

(二)各单位按要求填写《第三届北京市华侨华人“京华奖”候选人推荐表》、《第三届北京市华侨华人“京华奖”候选人汇总表》,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委,我委将按照有关要求报送市政府侨办。

(三)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荐不超过20名候选人建议人选,市政府侨办统一对候选人建议人选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提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审。

(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审后,提出不超过10名获奖人选建议名单。

(五)由市政府侨办和市人力社保局共同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确定获奖人选,由市政府侨办、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表彰决定。

六、奖励形式

“京华奖”的表彰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由市委、市政府举行颁奖仪式,为“京华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奖牌。市政府侨办负责表彰奖励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评选要求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要求和规定程序推荐 “京华奖”候选人,认真核实先进事迹材料。

(二)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每位候选人的主要贡献,要内容翔实、数字准确、重点突出。填报单位还可以就候选人从事的领域、开发的项目、解决重大问题的情况等方面做出补充说明材料。请各单位将候选人简要情况填入汇总表。

(三)请各单位于 2018 年 2 月 28日(周三)前,将填写好的推荐表、汇总表和补充材料电子版、候选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和候选人身份证(护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engwang@zgc.gov.cn),将候选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推荐表和补充材料文件一式三份报送中关村管委会人才处。

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626

联系人:王征    联系电话:88828946

附件:1. 第三届北京市华侨华人“京华奖”候选人推荐表

2. 第三届北京市华侨华人“京华奖”候选人汇总表

中关村管委会

2018年1月24日

附件1:第三届北京市华侨华人“京华奖”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2:第三届北京市华侨华人“京华奖”候选人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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