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优化中关村示范区创业服务体系,鼓励各机构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举办具有全国、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大赛、论坛及展览等活动,依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业服务促进人才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7〕14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现征集本年度各机构组织大型活动的相关情况。 一、支持对象 活动主办方或承办方为中关村创新型孵化器等经中关村管委会纳入创业服务支持体系的机构。 二、支持条件 活动现场参与人员达到500人次以上,展览或大赛类有100家以上创业项目或企业参加;邀请嘉宾不少于10人,主要包括: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企业家、投资机构合伙人、专家学者等;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2家以上主流媒体及其网络版报道,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10家以上门户网站及其公众号转载;对于全球性的活动,在不少于3个国家或地区(含港澳台)设立分会场,境外创业项目、企业或机构参加活动数量不少于50家。 三、支持内容及额度 根据活动组织机构在场地费、搭建费、设备租赁费等方面实际投入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四、申报材料 各机构提交的活动应满足“办法”实施细则(中科园发〔2017〕37号)第三节对于活动组织机构、活动规模、嘉宾情况、活动影响力、国际化程度(如有可注明)等方面的要求,并在申报表的“活动情况简介”中对上述方面进行具体、量化的描述,无具体、量化描述的申报视为无效申报。 各机构将申报书填写完毕后,打印材料并装订成册(无需胶装),一式两份,在封面、承诺书及右侧骑缝处加盖公章,于8月29日17:00点前送至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605。 (联系人:孟 然 电话:88827003) 附件1:2018年度中关村创新创业活动项目申报书 附件2:活动决算表示例 中关村管委会创业处 2018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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